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蔗播种或培土时施药,将药剂均匀撒施在甘蔗垄沟内;宿根蔗培土时,将药剂均匀撒施于甘蔗垄旁,然后覆土。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噻虫胺属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作用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突触,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作用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阻遏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传导,导致昆虫死亡。两者混配后可用于防治甘蔗蔗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防护镜、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3.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定为杀虫单中毒,毒覃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