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蔗蔗螟,甘蔗新种时,均匀撒施在甘蔗垄沟内,然后覆土。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68天及以上。2.防治花生蛴螬,花生播种前,将药剂与适量细砂土混合均匀后撒施。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和新烟碱类混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为28族(双酰胺类杀虫剂)和4A族(新烟碱类杀虫剂)化合物,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非28族和4A族化合物)轮换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