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499微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499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3-29
有效期至
2029-03-28
农药名称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亿孢子/毫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1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北京嘉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nosema locustae AL2008010.4亿孢子/毫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草地蝗虫35-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应于蝗虫低龄若虫期(蝗蝻)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2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
产品性能
蝗虫微孢子虫属于微生物杀虫剂,能够有效控制草地蝗虫。蝗虫微孢子虫孢子被蝗虫取食后主要寄生在寄主脂肪细胞,消耗寄主的能量储备,从而导致寄主逐渐虚弱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品为浅黄色悬浮液体。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如药液不慎入眼或沾染受伤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