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钾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11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110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1-24
有效期至
2029-01-23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75克/升。草甘膦钾盐50%,70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本剂兑水量40—50公斤/亩;稀释时先加入一半清水,将计算所得药量倒入喷雾器,再加入另一半清水,搅拌均匀之后即可定向茎叶喷雾。2.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用;施药时避开大风天气,避免药液漂移引起周边作物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注意事项
1.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剂接触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无明显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溅入眼睛中,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如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