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243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243
首次批准日期
2023-12-28
有效期至
2028-12-27
农药名称
甲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嘧磺隆sulfometuron-methyl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防火隔离带杂草30-6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防火隔离带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用药要均匀周到,严禁超量使用。2.本品对其他作物有害,禁用。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4.用药后的地块2年内不允许种植其他任何农作物,且地下水及附近地面水源均不得用于农业灌溉。使用过本品的非耕地如果要改作耕地,必须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安全后再大面积种植农作物。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磺酰脲类除草剂,是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的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能抑制植物和根部生长端的细胞分裂,从而阻止植物生长,植物外表呈现显著的红紫色、失绿、坏死、叶脉失色和端芽死亡。用于防除防火隔离带杂草,如小飞蓬、狗尾草、牛筋草和野艾蒿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采用超低量或者航空喷雾。2.本品显效较慢,施药后6—8小时,杂草即停止生长。故施药后不要因显效慢,而重喷或人工除草。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皮肤有弱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施药地块必须远离农地、水源处200米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地及水源。5.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特别提示:施药者(用户)须对天气意外可能导致的农用水源污染设计并实施应急预案,以防不测。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如发现中毒现象,应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