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156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156
首次批准日期
2023-12-28
有效期至
2028-12-27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4.4%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2025年7月28日,增加水稻二化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4.4%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4-6克/亩喷雾
甘蓝小菜蛾4-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兑水量30—55公斤/亩,于水稻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40—45公斤/亩,注意使用前充分摇匀,喷雾均匀。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每季使用1次,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在水稻上每季使用1次,水稻安全间隔期21天。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抗生素类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氯虫苯甲酰胺是酰胺类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手套、防护镜、口罩、鞋子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