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639低毒杀螺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639
首次批准日期
2023-09-28
有效期至
2028-09-27
农药名称
杀螺胺乙醇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06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50%,600克/升。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螺胺niclosamide4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沟渠钉螺1-4毫升/立方米浸杀
滩涂钉螺2-4毫升/平方米喷洒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中午高温时施药,螺死亡速度快。2.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沟渠中无水不施药。施药后1天保证水量不增加。如果遇下雨或涨潮,则要视具体情况补充施药。4.有效量按50%杀螺胺乙醇胺盐悬浮剂折算,防治滩涂钉螺推荐制剂量:2—4毫升/平方米,使用方法为喷洒;防治沟渠钉螺,推荐用制剂量1—4毫升/立方米,使用方法为浸杀。
产品性能
用于防治沟渠、滩涂钉螺。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剂接触眼睛。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安全使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剂,也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3.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贱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误服,请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暂无特定解毒剂,请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