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辣椒苗期(3叶1心期)灌根施药1次,每平方米灌水1—2公斤(常规湿度土壤),每季最多使用1次。2.于水稻秧苗3叶1心期到移栽前7天,均匀喷雾1次。3.在玉米苗期(3—5叶期)、大喇叭口期喷雾施药各1次,兑水30—60公斤/亩。4.在棉花初花期喷雾施药1次,间隔10—15天再施药1次,共施药2次。5.在大豆苗期(2—4片复叶期)、初花期、结荚期分别使用一次,共施药3次。6.在花生苗期(3—5片叶展开期)、开花下针期各施药1次,共施药2次。7.于小麦3叶1心期至5叶1心期、返青期至拔节前(冬小麦)或分蘖末期至拔节前(春小麦)各喷雾施药1次,共施药2次。8.于油菜3—5叶期喷雾施药1次。9.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10.勿随意提高使用浓度或降低使用浓度。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11.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12.产品使用效果受天气、品种、栽培模式、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未用过的新品种或无用药经验的应先小面积试验成功后再扩大使用范围。13.不清楚用法不得擅自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激化植物细胞的活性,促进细胞分裂与扩大,诱发产生不定根,加速根系生长和发育,促进植株生长,增加干物质的累积,缩短植株移栽返青天数,提高移栽成活率,强壮植株,提高植株对高温、干旱等不良环境的抵抗能力等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具备营养功能,不能代替肥水,应结合科学良好的肥水管理、合理密植等栽培管理措施,以利于药剂效果表现。3.本品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药剂混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