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溃疡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雾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再次施药,可施药3次,均匀喷雾。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应于发病前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3次,每次施药间隔7—10天,亩用水量为40—45公斤/亩。2.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及果实喷洒均匀,避免漏喷。3.避免在暑天中午高温烈日下操作,喷药后24小时内遇大雨需补喷。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不能在高温条件下或叶片有水珠条件下施用,否则易出现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无机铜类保护性杀菌剂,能防止病原细菌和真菌侵入,起到防病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溃疡病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注意事项
1.须按照规定的使用量进行施药,不可任意提高使用量。2.该产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需加强对眼睛和皮肤的保护。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避免与氧化剂接触。4.放置时间较长,可能出现沉淀,但不会失效,经手摇动,即恢复原状。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误食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口腔粘膜呈蓝色,口内有金属味,齿龈出血,舌发青,腹泻,腹绞痛,黑大便,重者昏迷、痉挛,血压 下降等。2.经口中毒,立即催吐、洗胃。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3.解毒剂为依地酸二钠钙,并配合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