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配药前请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2.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3.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其中的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可以防治花生蛴螬;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两者复配用于防治花生根腐病。三者混配可达到病虫兼防的目的。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