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稻纵卷叶螟或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叶面喷雾施药1次,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使用时茎叶喷雾均匀周到,注意叶片的背面。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施药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氯虫苯甲酰胺和杀虫单复配而成,氯虫苯甲酰胺主要通过与害虫肌肉细胞的鱼尼丁受体结合,导致受体通道非正常时间开放,使害虫钙离子从钙库中无限制地释放到细胞质中,致使害虫瘫痪死亡。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两者复配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操作本品时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护,穿戴护目镜、防毒面具、专业防护服、长筒靴和双层防护手套等安全性更高的护具,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操作过程中禁止饮水、吸烟或进食。操作完毕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田间使用时注意掌握用药适期,严格控制施药剂量、施药次数和施药间隔。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7.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8.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入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引吐,不可饮水。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