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322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322
首次批准日期
2023-05-19
有效期至
2028-05-18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1.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甲4氯钠10%,草甘膦铵盐80%。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金广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72.7%
2甲4氯MCPA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00-14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均匀喷雾,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周围作物上造成药害。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施药1次。4.用水量40—45公斤/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5.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9.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