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果木和临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施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应补喷。4.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每亩兑水30—50公斤,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为麦草畏和草甘膦的混配制剂,麦草畏属苯甲酸类除草剂,通过阻碍植物激素的正常活动,从而使其死亡。草甘膦为甘氨酸衍生物类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两者混用后具有内吸性,可用于防治非耕地的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3.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4.兑水稀释时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5.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