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防治玉米玉米螟,于玉米螟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兑水量40—45公斤/亩,在玉米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4.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配药前请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6.稻田施药时尽量减少雾滴飘移至水稻田水中,施药时不得将田水排入江河、湖泊、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氯虫苯甲酰胺具内吸渗透作用。二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玉米玉米螟。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基于害虫抗性治理的策略,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