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小麦赤霉病应于扬花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间隔7天左右1次,赤霉病发生较轻时也可用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2.防治小麦白粉病应于发病前或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可再施药1次,用水量30—60公斤/亩。3.防治小麦茎基腐病应于小麦返青期开始喷雾施药,用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4.防治小麦锈病应于发病前或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可再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5.防治花生白绢病应于病害发生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再施药1次,用水量45—60公斤/亩。6.防治玉米锈病应于发病前或初期开始喷雾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可再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7.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8.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玉米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9.本品应避免在日照强烈的天气下作业,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限制进入时间为12小时,即施药后12小时内禁止人和动物进入施药区域。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白粉病、茎基腐病、锈病、花生白绢病、玉米锈病。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2.避免本品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在日照强烈的天气下施用;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12小时内禁止人和动物进入施药区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溅入眼睛、触及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通畅。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尚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