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或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防治石榴树桃蛀螟,于石榴树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或卵孵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3.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氯虫苯甲酰胺是酰胺类内吸杀虫剂,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两者混配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石榴树桃蛀螟。
注意事项
1.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