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进行均匀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60公斤/亩,可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用药。3.本品对白菜、萝卜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否则会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症状。4.每季作物可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8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昆虫生长抑制剂,影响其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对卵孵化具有抑制作用。采用悬浮剂型提高了药液的悬浮率和耐雨水冲刷能力。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用。2.施药时要注意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可能被污染的部位。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急性中毒常表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 若不慎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