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唑醇·乙蒜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41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412
首次批准日期
2022-12-30
有效期至
2027-12-29
农药名称
戊唑醇·乙蒜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47.1克/升(戊唑醇21.7克/升,乙蒜素325.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戊唑醇tebuconazole2%
乙蒜素ethylicin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500-10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浸种前务必将药液搅拌均匀。2.于水稻种子催芽前用调配好的药液浸种,在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浸种2—3天,在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浸种3—5天,浸种后的种子经过清洗后催芽或播种。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收获期安全。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型复配杀菌剂,戊唑醇是一种高效、低毒、广谱、内吸性的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铲除三大功能,是一种麦角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乙蒜素是一种植物仿生杀菌剂,其特点是速效、内吸、传导,对真菌、细菌性病害都有非常好的效果。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应避免皮肤、眼睛接触药液。在配药和施药时,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穿着长衣、长裤、鞋袜和防护服,并佩戴帽子、防毒面罩和长袖手套,作业结束后及时淋浴、更衣。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本品不可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就医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