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噻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38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385
首次批准日期
2022-12-30
有效期至
2027-12-29
农药名称
氟啶虫酰胺·噻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81.5克/升(氟啶虫酰胺112.6克/升,噻虫胺168.9克/升)。 2025年1月16日,增加水稻稻飞虱。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10%
噻虫胺clothianidin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15-20毫升/亩喷雾
节瓜蚜虫9-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节瓜蚜虫发生初期时施药1次,用水量45—65公斤/亩,或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在节瓜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2.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用药,用水量40—60公斤/亩。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产品性能
氟啶虫酰胺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害虫吮吸作用,使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吮吸,最后饥饿而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噻虫胺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后膜的烟碱性乙酰胆碱受体,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节瓜蚜虫与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