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在水稻分蘖后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按每亩用药兑水量30—5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2.防除冬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于冬小麦3叶至拔节期,杂草2—6叶期,兑水30—40公斤/亩,常规茎叶均匀喷雾。小麦越冬期请勿施药,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避免对邻近敏感作物造成飘移药害。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大豆、花生、甘薯、甘蓝等阔叶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5.应在无风天气施药,避免飘移到双子叶作物地块。6.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阔叶作物喷施其他的农药。7.水稻分蘖后期耐药性较好,而幼苗期或幼穗分化期对药剂敏感。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8.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能迅速被杂草的茎、叶和根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物畸形、扭曲。可有效地杀灭地上茎叶和地下根系,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气温高后植物很快死亡。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