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于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50—6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2.防治石榴树褐斑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可施药3次,每次间隔10—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3.防治石榴树麻皮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可施药3次,每次间隔10—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4.防治玉米南方锈病,于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喷雾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兑水45—6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5.防治小麦茎基腐病,于小麦返青后起身期进行喷雾施药,重点喷施茎基部,连续施药2次,间隔7天。兑水30—4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5天。6.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7.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可防治水稻纹枯病、石榴树褐斑病和麻皮病、玉米南方锈病和小麦茎基腐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应随配随用,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