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虫·甲维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226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226
首次批准日期
2022-10-09
有效期至
2027-10-08
农药名称
氰虫·甲维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4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0克/升,氰氟虫腙22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2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8%
氰氟虫腙metaflumizon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应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兑水均匀喷雾。2.在水稻安全间隔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不具有内吸性,可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麻痹鳞翅目害虫,数小时后害虫停止进食;氰氟虫腙为电压依赖性钠通道阻滞剂,胃毒作用为主,触杀作用很小,处理后15分钟至12小时,昆虫麻痹直至停止取食,1—3天内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