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5—7天返青后,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2.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尽量选择无风的天气施药,避免飘移药害。5.于谷子4叶期后,阔叶杂草3—5 叶期进行茎叶均匀喷雾施药,兑水量为30公斤/亩。6.于高粱苗4—5叶期,杂草2—5叶期进行茎叶均匀喷雾施药,兑水量为25—30公斤/亩。注意勿超剂量使用避免产生药害。7.在水稻、谷子、高粱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8.禾谷类作物幼苗期对药剂敏感,勿用药过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苗后除草剂,能迅速被杂草的茎、叶和根吸收,使敏感植物出现典型激素类除草剂的反应,植物畸形、扭曲,可杀灭地上茎叶和地下根系。温度对除草效果影响较小,但影响其药效发挥的速度。一般在温度低时药效发挥较慢,可使植物中毒后停止生长,但不立即死亡;气温升高后植物很快死亡。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4.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就医。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效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