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30—50公斤,定向茎叶喷雾施药。2.应于杂草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漂移。3.大风天或预计施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甘膦、麦草畏,三氯吡氧乙酸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三者混配,可扩大杀草谱,对非耕地杂草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2.兑水稀释时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靴,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鸟类造成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