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甲哌鎓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761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76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31-10-19
农药名称
胺鲜·甲哌鎓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2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哌鎓mepiquat chloride25%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调节生长25-4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Bt棉花初花期、盛花期和打顶后各施药 1 次,每亩兑水30公斤,注意喷雾需均匀。2.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60天。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胺鲜酯和甲哌鎓的混配制剂。胺鲜酯具有广谱和突破性效果的高能植物生长调节剂,无毒、无害、无残留对人畜无任何毒副作用,不会在自然界中残留。可改善作物的品质,提高产量,并具有特殊的解毒功效等。甲哌鎓为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有较好的内吸传导作用。能促进植物的生殖生长;抑制茎叶疯长、控制侧枝、塑造理想株型,提高根系数量和活力,使果实增重,品质提高。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2.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3.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的包装袋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与非靶标生物接触,做好安全工作,应远离水产养殖区喷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环境污染。5.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施用本产品,禁止采摘最外围桑叶饲喂家蚕。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本产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通风处,后请医生诊治。误食:无特效解毒剂。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确保包装不泄露、不损坏。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