吲丁·萘乙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747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74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31-10-19
农药名称
吲丁·萘乙酸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萘乙酸1-naphthyl acetic acid1%
吲哚丁酸4-indol-3-ylbutyric acid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调节生长500-7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播种前浸种用药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生长素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复配而成。能促进作物根原基分化,加速根系生长和发育,大大增加须根数量和长度,有利于形成多而壮的植株根系群,缩短植株移栽返青天数。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2. 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3、施药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 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 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2、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 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3、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