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松·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51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515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31-10-19
农药名称
吡·松·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异噁草松clomazone8%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田(直播)一年生杂草100-14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于直播水稻田播后1-3天,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施药,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田间湿润无积水,药后2-5天恢复正常管理。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植物幼芽、根系吸收传导阻碍杂草幼苗生长而死亡,是一种高效、一次性水田除草剂。除草活性较高,对水稻田较顽固的恶性杂草效果较好。可有效防除千金子、马塘、双穗雀稗、稻稗、稗草、三棱草、泽泻、萤蔺、眼子菜、蟋蟀草、狼巴草、雨久花、节节菜、陌上菜、水莎草、野荸荠、牛毛毡、异型莎草、稻李氏禾等多种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就及时洗手、洗脸。2. 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除草剂轮换使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 废弃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食,应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属于易燃液体,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存放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