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草原蝗虫时在2-3龄蝗蝻发生始盛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50升/亩。2.防治黄瓜蚜虫时在黄瓜蚜虫发生初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5公斤/亩。3.防治松树松毛虫时在松树松毛虫低龄幼虫始发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4.防治林木美国白蛾在美国白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5.防治松树松材线虫时松材线虫发病初期施药1次,用电钻在松树基部距离地面10-20厘米处,向着树心与树干成45度角,向下打孔,孔径16 毫米,孔深2.5—3厘米(不超过胸径的1/2),将装有药剂的尖嘴瓶注入钻孔中。6.防治观赏月季蚜虫时在蚜虫发生初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7.防治豇豆蓟马时.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连续喷雾施药2次,间隔5天。每亩用水量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8.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农药,具有杀虫功能,能引起害虫中枢神经麻痹,虫体蛋白凝固,从而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可用于防治草原蝗虫、黄瓜蚜虫、林木美国白蛾、松树松毛虫、松树松材线虫、观赏月季蚜虫和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引吐,并迅速携本标签就医,医务人员可给患者洗胃,但要防止胃存物进入呼吸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严禁倒置。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