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313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31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31-10-19
农药名称
苄氨基嘌呤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氨基嘌呤6-benzylamino-purine98%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外观为白色粉末,无刺激性气味。本品属植物内源生长素,可经由叶片、树枝的嫩表皮、种子进入到植物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
注意事项
1.接触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胶鞋、长衣长裤和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喝水或饮食。使用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2. 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等措施。3.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等措施,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淋湿的棉被、麻袋等灭火,不得用水灭火。4.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 5. 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 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 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由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