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192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192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9-29
有效期至
2031-09-28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甲4氯钠盐2.2%,草甘膦铵盐3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2甲4氯MCPA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应选择晴天无风天气施药。2.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兼具选择性药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到本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