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时,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施药2—3次,每次间隔7—10天。建议亩兑水45—60公斤/亩。2.本品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时,于小麦扬花初期,小麦赤霉病发病前或零星发病时施药,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用水量30—45公斤/亩。3.使用前充分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用于水稻时,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本品用于小麦时,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与甲氧基丙烯酸类杀菌剂复配制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及抑制线粒体呼吸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具有内吸性,施药后能被植物吸收。
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不要因处理废药液而污染水源和水系,注意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4.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止使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悬浮剂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9.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