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87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878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9-29
有效期至
2031-09-28
农药名称
甲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3%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质量分数1.5%。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醚脲diafenthiuron20%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4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以制剂用量40—60毫升/亩均匀喷雾处理。2.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可间隔7—10天施1次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 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丁醚脲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制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由阿维菌素经过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一种大环内酯化合物,主要为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触杀作用。丁醚脲是一种硫脲类低毒杀虫剂,兼有内吸和熏蒸双重作用。两种有效成分复配,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 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妥善处理,剩余药剂及废弃包装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3.本品对家蚕、蜜蜂、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喷药、池塘及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4. 避免与非靶标生物接触,做好安全工作,禁止在捕食性天敌和寄生性天敌放飞区域施用本产品。5. 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保存,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肠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