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5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5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25
有效期至
2031-08-24
农药名称
氧氟·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4%
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80-215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茎叶喷雾施药。2、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含氟苯醚类农药与膦酸类农药的除草混剂,具有触杀作用的广谱灭生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外观为类白色悬浮液体,无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 3.干旱及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使用高剂量。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4.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或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以降低对家蚕的风险。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溅入眼睛: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若症状持续,就医。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2.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 3.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