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1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610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25
有效期至
2031-08-24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50-1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1次, 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物施药。3.施药时避免飘移对邻近作物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防止产生药害。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施用人员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方法等进行施药,建议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要随意增加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等。3.禁止在下雨、高温、刮风、沿海地区遇到有海雾时施药,每次施药时间最好控制在4h以内。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5.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6.使用本品时要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穿戴护目镜等安全性更高的护具,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吸烟、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桑园附近使用本品,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禁止老、弱、病、残、孕、小孩和哺乳期妇女接触和使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上呼吸道都有刺激。体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震颤、语言不清、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造成死亡危险。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吞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及时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混放混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