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卵孵盛期前全田均匀撒施1次。2.不得用于漏水田,且用药的水稻田要平整,施药时要有3—5厘米水层,用药后保水5—7天,以确保药效。3.甘蔗蔗螟:适宜在甘蔗下种或培土时施药,共施药1次。施药时要注意与细沙土充分拌匀,均匀撒施到蔗沟内,或培土时撒施在蔗苗基部泥面,施药后立即覆一层土。4.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甘蔗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储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胃毒为主,兼具触杀效果。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花生蛴螬、甘蔗蔗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对家蚕毒性较高,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水溞敏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3.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本品为28族化合物,为防止和延缓可能的抗性产生,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的下一代时,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尽快就医诊治。4.误服:喝大量的水,并携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