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虱螨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53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53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25
有效期至
2031-08-24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3-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8%
虱螨脲lufenuron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8-1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发生初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或根据作物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注意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维盐与取代脲类虱螨脲复配而成,药剂通过触杀和摄食进入虫体,迅速阻断害虫神经冲动传递,导致靶标害虫运动失调、麻痹、拒食、最终死亡。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药液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周围)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失。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输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