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时,在水稻破口期或稻瘟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兑水40—60公斤/亩,连续施药2次,间隔7—10天。防治水稻稻曲病时,于水稻破口前5—7天第1次施药,齐穗期第2次施药,共施药2次,兑水40—60公斤/亩。防治小麦赤霉病时,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扬花后使用本品有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40—60公斤/亩。2.在大风天或预计1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0天,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丙环唑和肟菌酯混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渗透和内吸活性。丙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影响甾醇的生物合成;肟菌酯是通过细胞色素b与c1之间的电子传递而阻止细胞ATP合成,从而抑制其线粒体呼吸而发挥抑菌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水稻稻曲病和小麦赤霉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