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柑橘果实采摘后剔除病果、伤果,用药液浸果至少1分钟,捞出、自然晒干,然后装箱储存。安全间隔期30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咪唑类内吸性杀菌剂,具有治疗作用,也有良好的触杀保护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果实)青霉病。
注意事项
1.稀释好的药液禁用铁质容器盛装,可用塑料、木制、水泥容器盛装。 2.配置好的药液及时使用,放置时间不超过24小时。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衣、佩戴护目镜、戴橡胶手套、戴口罩,避免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里。对眼睛具有强刺激性,操作过程中禁食、禁饮。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及时更换衣物。4.禁止将废液倾倒于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过的空容器或包装不可随意丢弃或挪作它用。 6.本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 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有不适及时就医。3.吸入中毒者,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 4.不慎吞服药液中毒,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远离热源或火源。2.远离家禽、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