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一次,注意喷雾均匀,避免重喷或漏喷。施药时根据土壤墒情决定喷液量,每公顷兑水450—675公斤(即30—45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1次。2.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一次,注意喷雾均匀,避免重喷或漏喷。施药时根据土壤墒情决定喷液量,每公顷兑水450—675公斤(即30—45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1次。3.棉花在播前混土:先施药后立即混土(混土深度不超过3厘米),再播种,最后覆膜;或先施药后立即混土,然后覆膜,最后播种。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和残膜等杂物,每公顷兑水600公斤(即40公斤/亩),均匀土壤喷雾,勿重喷或漏喷。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二硝基苯胺类的二甲戊灵和丙炔氟草胺复配的土壤处理除草剂,用于防除棉花田、大豆田、花生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后不可再使用扑草净等土壤封闭类除草剂,也不可同此类除草剂混合使用。2.使用时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药,严禁随意加大使用剂量,喷雾要均匀、严禁重喷漏喷。3.施药后浇水及降雨可能会使作物产生轻微药害或影响药效。4.春季低温多雨天气,部分棉苗可能出现短暂蹲苗现象,待气温回升后棉苗可自行恢复生长,也可喷施芸苔素内酯等药物促使棉苗迅速恢复生长最佳施药温度,最佳施药温度13-25度。5.本品对眼睛具有刺激性,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