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01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015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7-02
有效期至
2031-07-01
农药名称
氟环·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6-0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6月01日,增加水稻稻瘟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5%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80-10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80-10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曲病,应于破口期开始喷雾施药,间隔7天左右再施药1次。2.防治水稻纹枯病应于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7天左右1次。3.防治水稻稻瘟病应于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最多用药2次。4.在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5.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
产品性能
本品由氟环唑与稻瘟灵混配而成,具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该产品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可迅速被植株吸收并传导至感病部位,阻碍病菌生长,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用量施药,严禁随意加大用量。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可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如药液溅及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万一误饮,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2.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3.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