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87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876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6-11
有效期至
2031-06-10
农药名称
2甲·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铵盐41%,2甲4氯异丙胺盐7.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4%
2甲4氯MCPA5.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注意避免飘移药害。2.在春夏高温雨水多的季节,杂草种子萌发快,建议与土壤封闭药剂结合使用以延长持效期。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3.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有机磷类除草剂草甘膦和苯氧羧酸类除草剂2甲4氯混配而成,能有效地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 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另作它用。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催吐,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家畜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