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喷药时避免药液喷到临近敏感作物上,避免产生漂移药害。2.为达到好的防治效果,最好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对杂草均匀茎叶喷雾。3.应选择晴天施药,一般喷施后7-10天杂草开始死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3.施药后五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每季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可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3.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水源。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使用。6.本品对金属制品具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时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