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搅拌均匀常规喷雾,施药1—2次,施药间隔期7天,兑水量30—6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传导性,抑制病菌三羧酸循环中琥珀酸脱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于原包装。3.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本品对水溞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如接触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无专用解毒剂,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应储存在通风、干燥(低温)仓库中,远离火源和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