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42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42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3-30
有效期至
2031-03-29
农药名称
乙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氧磺隆ethoxysulf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15-3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10~20天,杂草2~4叶期施药。亩用药量兑水10~30公斤,对全田均匀茎叶喷雾处理。2、施药前将水排干,使杂草暴露,施药后1天灌水入田,恢复正常管理。 3、本品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防除水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的内吸选择性茎叶除草剂,可防除鸭舌草、萤蔺、慈姑、雨久花、狼巴草、泽泻、异型莎草、鳢肠、草龙、丁香蓼、尖瓣花、陌上菜、节节菜等稻田大多数莎草和阔叶杂草,该药对萤蔺、丁香蓼、慈姑、异型莎草等有很高的防效。具有施药期宽、使用方便、持效期较长和安全性好等特点。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戴口罩、眼镜、手套,穿长袖衣、裤和靴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暴露的皮肤,并清洗污染的衣物。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配药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佩戴眼镜,如果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果佩戴隐形眼镜,请立即摘掉。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粮食、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2.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