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树介壳虫卵孵盛期均匀喷雾;在水稻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1次,兑水量45—60公斤/亩。2.在柑橘树、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内吸传导活性,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勿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或物质使用,以免影响药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