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以1:50-1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1-2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自然晾干后即可。
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现场禁止抽烟或饮食。2.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应单独放置在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4.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鸟类保护区禁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2.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