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播种前种子处理用药。2.按推荐用药量,加入不超过用种量五十分之一的水(即按每100千克干种子加水0.8-2.0升)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播种。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高效氟氯氰菊酯和噻虫胺复配的种子处理悬浮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活性。用于种子处理防治甘蓝黄条跳甲的危害。
注意事项
1.该产品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