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1次。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避免漂移药害。 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2、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放或同贮同运。要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