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谢花三分之二左右时施第1次药,间隔10—15天第2次施药。2.在西兰花花球形成初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施药1次。3.水稻制种于母本抽穗10—15%时第1次施药,母本抽穗70—80%时第2次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均匀喷雾。4.于茶树芽苞萌发初期第1次施药,间隔15—20天第2次施药。5.于杨树雌株花芽分化前或分化初期施药1次。采用树干注射,测量树干胸径,根据测量数据约每10厘米胸径一个孔,一般在离地约1—1.3米高度,倾斜向下约45度钻孔,孔径约5毫米,孔深约3—6厘米,均匀分布,可防止第二年飘絮。或咨询当地技术人员。6.于40%—50%烟株第一朵花开放打顶当日或次日以推荐剂量兑水喷施于烟株顶部第1—5叶片正面。7.于芒果树幼果期果径约2—3厘米时第1次施药,间隔10—15天再施药1次。8.喷药宜在相对温度高、无风的清晨及傍晚或阴天进行,勿在烈日或大风时喷药。喷药后6小时内下雨须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促进细胞分裂及细胞伸长。可用于柑橘树、水稻、烟草、茶树、西兰花、芒果树调节生长,用于杨树抑制花芽形成。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酸性环境中较稳定,勿与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农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勿超剂量使用或增加使用次数,以避免产生药害或影响茶叶品质。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及家畜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