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柑橘树花谢后5—7天喷第一次药,隔10—15天再喷一次,视树龄大小喷液50—100千克。水稻于孕穗期、灌浆期各喷雾施药1次,共施药2次。2.严格掌握使用浓度,均匀喷施,柑橘树重点喷花果。3.即配即用,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注意事项
1.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入或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喷药后用肥皂洗净脸、手脚以及裸露的皮肤,清水漱口。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剂。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携带标签就医。1.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有持续异状时,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